云阳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现本县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质量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
县城乡建委成立以张猛主任为组长,宁造友、朱毅、于平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云阳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建管科、勘察设计科、档案室、开发办、云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云阳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云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各规建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各成员单位应明确1人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邮箱:317974220@qq.com
联系电话:55186797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个主要责任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示范文本详附件1),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相应质量责任。
2.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一是要求在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详附件2),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凡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没有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督促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凡没有补签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建立永久性标牌制度,在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责任主体和五个主要责任人的信息,以便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社会责任感。建设单位是永久性标牌设置的责任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本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的设置,作为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质量终身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三是建立以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3.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批管理。在日常资格审批管理中,通过与县人力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联动,加大对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的核查力度,确保其与现聘用企业的唯一劳动关系,进一步杜绝挂靠行为的发生;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时,应先核实其是否在原聘用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积极配合完善我县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及监管信息系统,通过该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企业资质、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各类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4.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考核。在建筑业从业人员考核及继续教育中,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等文件作为重点,进行强化培训、重点考核,使其熟知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责任。
5.形成合力,抓好“两场联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反复出现此类问题的,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的,限制或取消其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经济、诚信、执业和刑事责任。同时营造舆论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传递行业正能量,又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向社会通报违法违规责任人。
(牵头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1.准确认定、重点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的规定,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2.把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治理作为今后两年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要认真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每一个在建项目,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了解专项治理的内容,尤其是自查自纠的要求。同时,对后续开工建设项目也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采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严查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3.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检查执法中发现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成员单位在查处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对企业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并在今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在县城乡建委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内予以整改的,可从轻处罚;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开工项目一旦发现问题的,予以严厉处罚,决不手软。
4.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治理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加大对被查出的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将违法行为在重庆市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曝光,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牵头单位: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一是彻底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设立多个检查组采取交叉、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督,以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二是建立施工进度共享制度,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视频上传、监理告知等方式准确掌握施工进度的动态信息,差别化确定监督抽查的部位、频率,增强质量监督的随机性、针对性。三是加快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质量监督软件系统升级,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效率。四是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变形监测制度,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变形复测。五是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强化检测远程监控系统(远程视频、自动采集和报告上传)和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标识管理,创新推进现场检测行为监管模式,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六是加强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及成型钢筋、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严把钢筋委托外加工进场检验关,坚决杜绝钢筋瘦身;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备案管理规定;提升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实行达标管理。七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淘汰、限制落后技术通告实施监督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技术保障能力。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城乡联动执法,加大执法工作考核,推动和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积极争取市上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资金,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保证质量监督人员数量、办公经费、办公设备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常见问题治理。一是贯彻落实市城乡建委《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4〕42号)要求,结合我县工程质量投诉的集中问题,编制《云阳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治理的重点。二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通过五年时间,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研究探索参建各单位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管理模式。严格执行现有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规定,借助协会、专家、企业的力量,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组织标准化管理培训和现场活动,坚持试点项目先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全面实施。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一是加大对我县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和清出力度。严格按标准核查监理企业经营、内部管理、注册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质标准要求。二是要求监理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可能存在的工程项目监理部以包代管的现象,要求监理企业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要求项目监理部在人员、设备、办公设施等方面按照规定达到配备标准,督促总监及具有签字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使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或合同承诺相一致。
(牵头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四)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对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部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支持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实施技术推动。一是组织实施市城乡建委编制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和检查验收等系列地方标准。推进建筑设计标准化,积极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设计图集,推广应用构部件及节点连接、住宅户型、厨卫、楼梯阳台等标准图集,实现建筑与部品模数的协调一致。引导标准化和通用化的住宅部品、构配件、设施设备、整体厨卫的生产、应用,推广适合我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住宅技术体系和部品体系。二是建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机制,加强县财政、规划、国土房管、经济信息、科技、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训机制。发挥建筑产业现代化联盟的作用,搭建主管部门、开发、设计、施工、构建生产等单位交流与互动的平台,共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3.强化监管保障。探索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监管体系,创新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及应用监管模式,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落实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
(牵头单位:勘察设计科,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五)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引导施工企业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要求施工企业建立现场从业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对未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或者未按照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施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现有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落实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人队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质量,提升建筑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以适应建筑产业化现代化发展需求。要求建筑工人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
3.强化和完善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实施“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同时,利用市级文明工地、诚信综合评价等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推进“平安卡”工作的积极性。二是督促工程项目部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利用“平安卡”管理系统登记劳务人员基本信息、技能培训、诚信状况、工资结算等情况,规范现场劳务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建管科,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科学组织、安排部署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11月底,完成对数据的统一梳理,参照标准查缺补漏,完成数据准备工作。2014年年底前,完成我县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采集、上传。
(牵头单位:建管科,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
四、行动步骤
县城乡建委按照《重庆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云阳县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次治理行动。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中,县城乡建委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动员(2014年10月31日前)
2014年10月中旬,县城乡建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相关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政府。
(二)组织实施(2014年11月1日~2016年6月)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15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的情况,以及各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向相关成员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2.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1月15日~2016年6月,县城乡建委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每4个月组织对辖区内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一次,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公建项目等工程。重点检查主要针对三种情况:第一,群众有投诉举报的;第二,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盯住不放,对其承建的其他项目,都要进行检查;第三,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重点跟踪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
(三)总结分析(2016年7月~8月)
县城乡建委将对工程质量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进行通报。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城乡建委。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制度
1.专题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2、通报约谈制度
治理工作中,对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通报制度,并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抽查中的发现的问题,提出督查意见,落实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落实的责任主体,将约谈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通报约谈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创优的考量因素。
3.投诉举报制度
为了在治理过程中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治理工作成效,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主要投诉举报电话如下:
投诉举报电话:55186616
4.定期报送制度
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治理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当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对违法行为查处、曝光情况),每季度形成工作简报,每年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县城乡建委将汇总相关治理工作信息,上报市城乡建委。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有效推进实施。各单位主管领导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员,确保有人抓总、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联络,形成全县参建单位、行业协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纵向联络畅通、横向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此次治理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工程质量治理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各有关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工作为契机,加强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为探索施行参建各单位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管理模式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合理统筹,科学安排,明确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要重点检查。在兼顾常规工作的同时,全面统筹抓好治理工作,将集中治理、阶段性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结合,将重点检查和常规巡查相结合,逐步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作为工作重点,成为重要抓手,推动治理工作逐步转化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
附件:1.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2.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附件:1-1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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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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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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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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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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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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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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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授
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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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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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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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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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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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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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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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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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授权 ????????为本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代表我单位负责 ××? ?工程? 的建设相关事宜,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授权日期
|
年?? 月?? 日
|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或签章)
?????? ?年? ?月 ??日
|
注:1、授权人提交本授权书时,须同时提交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变更,需重新签署本授权书;
3、本授权书所填写联系电话变更时,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等规定,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本单位全权履行相应的工程勘察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勘察方面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注册师类别及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传真:
?????????????? ????????????????年?? 月?? 日
附件:1-3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等规定,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本单位全权履行相应的工程设计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设计方面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注册师类别及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传真:
?????????????????????????????? 年?? 月?? 日
附件:1-4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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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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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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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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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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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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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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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授
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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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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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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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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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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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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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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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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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授权????? 为本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代表我单位负责 ××??????? 工程? 的建设相关事宜,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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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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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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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或签章)
?????? ?年? ?月 ??日
|
注:1、授权人提交本授权书时,须同时提交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变更,需重新签署本授权书;
3、本授权书所填写联系电话变更时,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5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人授权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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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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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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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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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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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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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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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授
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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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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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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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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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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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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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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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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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授权????? 为本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代表我单位负责 ××??????? 工程? 的建设相关事宜,对工程监理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授权日期
|
年?? 月?? 日
|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或签章)
?????? ?年? ?月 ??日
|
注:1、授权人提交本授权书时,须同时提交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变更,需重新签署本授权书;
3、本授权书所填写联系电话变更时,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附件:2-1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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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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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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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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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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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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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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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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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建设;
2、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职责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承诺人:???? (签字)
(执业资格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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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交本承诺书时,应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2、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署本承诺书;
??? 3、本承诺书1-2条为必须承诺事项,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加相应承诺事项;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附件:2-2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一、基本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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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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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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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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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师类别及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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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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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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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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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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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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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报告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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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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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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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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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主要内容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勘察方面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1、市场行为方面。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勘察业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合同,自觉执行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不恶意压价竞争。
2、勘察质量方面。严格落实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制度;不缩减工程勘察范围,不简化勘察阶段;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并按照规定记录原始资料,保证该工程岩土取样、记录、送样、试验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虚报钻探进尺;该工程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后期服务方面。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经审查合格并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及时参与技术交底、施工验槽等后期服务,认真解决该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存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提交具有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在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提交建设单位,一份由本单位存档备查。
法人代表:(打印)(本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打印)(本人签名)
勘察单位(签章):?????????????????
???? ?????????????????????????????????年?? 月?? 日?
附件:2-3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一、基本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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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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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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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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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师类别及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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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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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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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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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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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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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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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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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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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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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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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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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主要内容
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设计方面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1、市场行为方面。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范围承揽设计业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不恶意压价竞争。
2、设计质量方面。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规划许可、设计审批文件和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等进行工程设计;严格本单位设计三级审核程序;该工程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逐一修改回复;严格本单位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不以设计变更为名而实质上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3、后期服务方面。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经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签章齐全的全套设计文件;及时参与设计交底、现场配合、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认真解决该工程施工等环节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存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时提交具有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在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提交建设单位,一份由本单位存档备查。
法人代表:(打印)(本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打印)(本人签名)
设计单位(签章):??????????????
????????????????????????????????? 年?? 月?? 日
附件:2-4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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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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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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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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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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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及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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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及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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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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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职责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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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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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签字)
(执业资格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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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交本承诺书时,应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2、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署本承诺书;
??? 3、本承诺书1-2条为必须承诺事项,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加相应承诺事项;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附件:2-5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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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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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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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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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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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及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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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及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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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
1、本人承诺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监理;
2、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职责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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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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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签字)
(执业资格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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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提交本承诺书时,应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2、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署本承诺书;
??? 3、本承诺书1-2条为必须承诺事项,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加相应承诺事项;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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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云阳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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